二十年“兄妹”难成夫妻 法院调解妥善解决纠纷
作者:吴一非 王健 发布时间:2011-11-03 浏览次数:341
一对从小一起生活、一直以兄妹相称、在父母捏合下结合的夫妻,终于未能培育出真正的“爱情”,日前,在法院的调解下,双方友好地分了手。
吴江法院震泽法庭受理的这起离婚纠纷,原被告的姓名只有一字之差,从中不难看出其间的密切关系。原来,有霞在出生后就由亲生父母送给郑家收养。从小到大,有霞和有发一直以兄妹相称。成年后,两人在父母的极力撮合下登记结婚。可由于两人以前习惯于以兄妹相称,婚后再难以建立真正意义的夫妻感情。无论他们怎样去尝试,二十多年的兄妹之情也无法彻底转化为爱情。角色的混乱使得两人生活在一起异常别扭。再加之日后被告便有了外遇,经常夜出不归,使得原本就不稳固的夫妻关系雪上加霜。争吵不休、矛盾加剧、感情冷漠,一段“童养媳式”的婚姻正一步步逼近崩溃的边缘。
法官在调解中得知,原、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婚姻关系名存实亡。最近十几年来,被告很少回家,对家庭和有霞也是漠不关心,甚至在女儿结婚和母亲遭遇车祸时都没有回家看一眼。鉴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,且原、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,仅对部分财产的分割有争议,法官从调解入手,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,并对争议财产做出了妥善处理。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